国是说法|江歌母亲诉刘鑫案将再开庭!泄露遗照,这种行为违法吗?******
文/赵斌
近日,江歌母亲江秋莲在接受中新社国是直通车采访时说,最近在网络上流传的江歌遗体局部照片,让她这个失独的“白发人”再次备受煎熬。
死者遗体照片是谁发布的?这么做是否违法、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网上发布遗体照片是侮辱尸体吗?
2016年,留学日本的江歌在自己东京住所的门口,被好友刘鑫(现已改名刘暖曦)的前男友陈世峰杀害,年仅24岁。2017年12月20日,日本东京地方裁判所以故意杀人罪和恐吓罪判处被告人陈世峰有期徒刑20年。江秋莲一直没有从丧女之痛中走出来,她认为刘鑫是有责任的。2019年10月,江秋莲以生命权侵权为由对刘鑫提起诉讼,并索赔两百余万元。
2022年1月10日,青岛市城阳区法院对江歌之母江秋莲起诉刘鑫生命权纠纷案一审公开宣判。法院判决刘鑫赔偿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49.6万元、精神抚慰金20万元,并承担全部案件受理费。
随后刘鑫提出上诉,2022年2月16日,二审一次开庭;2022年11月22日,江母诉刘鑫案二审将第二次开庭。
据江秋莲说,她于11月9日发现亡女江歌遗体手部照片在网络流传,目的是分析伤痕,以求证明她向公众撒谎。已逝去6年的独生女遗体照片在网上肆意传播,作为母亲,她备受刺激和折磨。虽然目前没有证据证明照片被谁泄露,但江秋莲认为,这些照片源自案卷中内容,在两国法院庭审过程中都没有向公众公示过。她已就此事向警方报案。
刑事专家、首都师范大学法律系教授、北京市冠衡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肖怡在接受中新社国是直通车采访时认为,对于民事案件卷宗内容适用一般性保密规定,不像刑事案一样有严格的保密限制。民事案件的证据一般不是通过侦查机关侦破取得,由律师调查取得或者由当事人提供。但如果涉及泄露国家机密、商业机密以及个人隐私信息的行为也将会有刑事法律风险。
在网上发布遗体照片是否有对死者不敬、甚至侮辱的嫌疑?
肖怡认为,侮辱尸体、尸骨、骨灰罪,构成要件要求犯罪对象只能是尸体、尸骨、骨灰,不能扩大解释为尸体的照片,即使非法公布尸体照片也不构成此罪,如果将犯罪对象扩大解释到照片的程度将违背罪刑法定原则。但是,如果未经允许公开或披露案卷中涉及的相关内容,造成了死者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等受到侵害的,涉嫌构成民事侵权,死者的近亲属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以主张权利。
网暴究竟如何认定?
江秋莲说,除了这些照片,她还有证据证明刘暖曦一方操纵网络水军,对江歌和她进行污蔑、诽谤和攻击,各种网暴甚至连她的代理律师也不放过。
江秋莲也表示,她向网络平台投诉后,刘暖曦的相关账号已经被封禁或禁言,但还有相关疑似“水军”的账号依然存在,她正在一步步投诉中。
但是,作为一个可以表达观点的公共平台,网络上有人对某些事情观点不一致在所难免,未必一定就是“水军”。
对此江秋莲认为,有的“水军”一个人就有6个账号,难以相信这是普通网友。还有人为规避法律风险在攻击她时并不指名道姓,但评论区里却都知道说的是谁。她已就相关证据做了有效取证,认为可以指向有人组织、操纵“水军”对江歌和她以及代理律师实施网络暴力的行为。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互联网法治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刘晓春在接受中新社国是直通车采访时认为,发布推广虚假信息,操纵、利用“水军”的手段本身要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如果谣言给当事人造成损害,也要承担民事责任。另外一方面,平台也有义务识别、治理和打击“水军”。
就网络暴力而言,刘晓春认为,治理网络暴力是现在的一个新问题,因为评论和观点表达是正常的网络行为,评论与伤害之间的因果关系认定、正常评论与网络暴力之间的边界目前还难以形成清晰界定标准。目前监管机关和平台都在探索以预防为主要目标的创新手段,并且已经产生较为明显的积极效果。
网络暴力这种行为到底有没有可能触碰犯罪红线?有没有可能构成“侮辱罪”或“诽谤罪”?
肖怡认为,侮辱罪和诽谤罪是两个不同的罪名。侮辱罪是指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侮辱行为必须公然进行,即在第三者或众人在场的情况下,或者能够使第三人或其他不特定的人听到、看到的方式进行侮辱;诽谤罪的构成则强调故意捏造事实并散布,情节严重的行为。所以,如果故意发布不属实、虚构的信息,更符合诽谤罪。司法解释认为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的,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应当被认定为“情节严重”的情形。
如果是有组织地去“诽谤”,可以适用“共犯”理论,根据实际参与行为的分工,无论是实行、帮助,还是教唆都可能面临承担相应的刑事风险。诽谤罪属于亲告罪,一般情况下是自诉,也就是需要被害人去法院起诉。对于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的诽谤,被害人提供证据困难的,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提供协助。
国是直通车就江秋莲等提出的一些疑问,与以刘暖曦名义向国是君发送过民事上诉状等文件的微信账号联系核实,未获任何回应;与刘暖曦代理律师联系,回应称“作为代理律师,什么都不能回应”。
“大片感”依托于人性的深刻,而非奇情刺激******
作者:黄启哲
“高燃!”“大片!”“下次可以去当群演吗?”昨天是第三个中国人民警察节,一部由昆明公安推出的原创微电影《针途》引发热议。仅在抖音“昆明警方发布”平台,该片就获21万点赞。根据真实事迹改编,《针途》时长30分钟,没有一般刑侦影视剧里动辄惊天的阴谋算计,或是激烈的打斗大场面,而是聚焦审讯嫌疑人的心理战,扎实呈现人民警察如何破获一起爆炸案的真实过程,让观众直呼过瘾。值得一提的是,影片从导演、演员再到主题曲演唱,均由人民警察参与,他们的本色呈现让网友感慨:“刑侦片还是警察自己拍得正宗。”
这两年,一批由各地公安系统单位主导拍摄的微电影、短视频,频频在网络“破圈”传播。盘点近期,就有上海公安微电影《老潘的咖啡店》、广西南宁公安微电影《警徽荣耀之父亲的散文诗》、兰州铁路公安微电影《放弃》等一批作品热播。此外,还有石家庄市公安《奔赴》、芜湖市公安《抽丝》等一批作品即将上线。B站联合出品的警务纪实节目《守护解放西》即将迎来第四季。节目播出三年多来热度口碑持续走高,一度拿下9.0的超高评分,其中的“名场面”不仅警示大众,也成为年轻人“二创”的素材。业内人士认为,这些作品创新普法宣传手段的同时,凭借真实的案件故事、对人性的深刻挖掘以及日益精良的拍摄,渐成影视市场同类型作品的有力补充。
不用刺激观众的肾上腺素照样拍出悬疑感十足的作品
“刑侦工作就像一根针,只要你找到关键部位落地,轻轻一戳就破了”,这是微电影“针途”一名的由来,比起一般商业电影里用惊险的打斗、飙车来刺激观众的肾上腺素,这部由一线干警操刀的小成本微电影花了更多的篇幅去展现警察与嫌疑人间言语的针锋相对。
菜市场突现炸弹,经多方围捕,嫌疑人落网。可在审讯中,嫌疑人猖狂开启下一起爆炸案的“倒计时预告”。原来,爆炸案还有同伙,为此,公安干警兵分两路,一路外线查询线索、排查可疑人员;一路内部专攻审讯,突破嫌疑人的心理防线……这个短短30分钟的微电影里,有叙事的变奏:故事从审讯室展开倒叙,在与“炸弹”赛跑的过程中,有与歹徒斗智的气定神闲,也有抓捕现场的紧张刺激。这个主要启用非职业演员的电影里,有人物:刑侦支队队长纳新制服嫌疑人勇猛无畏;审讯专家蒋彪审讯时不动声色、敏锐缜密;而刚当上警察三个月的年轻女警从见证前辈冒死行动的心有戚戚焉,到后来甘愿代替人质的大胆坦然,完成了人物的成长。这个以宣传普法为支点的公益作品中,一样有动人泪点:前辈为鼓励英勇制服歹徒的新人,讲起身患阿尔兹海默症的老人,在养老院冲向歹徒的故事——老警察不是因为患病糊涂忘了怕,只是还没忘记警察的本能。
很难想象,如此熟练镜头语言出自非专业出身的基层民警导演之手——在昆明市公安局宣传岗位工作的保航飞。原本这部为了参与内部比赛而拍摄的微电影,于去年12月29日上线,很快引发关注。昨天正值第三个中国人民警察节,有娱乐博主发文推荐“好会拍!好会演!”从而引发更广泛大众的转发点赞。
“剧组最大的开销是买盒饭”,影视人该从他们身上看到什么
比起早年间全权委托影视制作公司拍摄的“定向剧”,公安干警亲身参与拍摄演出的微电影让我们看到的,不只是公安系统的“藏龙卧虎”——基层民警也能拍出不逊于专业影视的优秀作品;更难得的,是在某些投资不菲却剧情悬浮、表演浮夸的刑侦剧集短视频“霸屏”当下,表现出了刑侦罪案剧应有的扎实与正气。于是在各个平台评论区,网友留言赞赏作品的同时,都提到“毫无表演痕迹,比当下某些明星演得好”“细节严谨,比一些影视剧真实多了”。
相比于根据英模事迹二度创作的微电影,《守护解放西》更是将一线干警侦办案件、调解纠纷的现场以“不停机、无死角、全记录”的方式直接呈现给观众。除了拥有“还原真实”这一共同的“破圈密码”之外,节目中不乏幽默与人情味的花字也引发Z世代观众的共鸣。真实严谨也乐于“整活”普法的背后,是公安干警守护人民、传播正义之声的公心。而这,也恰恰是当下一些影视剧亟待补上的一课。近些年,悬疑刑侦题材一直是大小屏的热播题材。在激烈竞争之中,一些主创不是用大投资铺陈大场面来制造视觉奇观,就是找来高颜值偶像来神话主角;甚至在一些剧情中过分追求奇情刺激,从而使刑侦题材作品逐渐跑偏。
据介绍,《针途》剧组的道具服装绝大多数都是借的、凑的,演职人员都是义务参与,要说花费最多的,保航飞笑言是“买盒饭”。然而就是这样一部作品,却被网友赞为“拍出了电影大片的既视感”。它的朴实技法与扎实台词提醒创作者,“大片感”依托于对真实与人性的深刻洞察,而非营造奇情诡谲恫吓观众。就拿《针途》中嫌疑人人格分裂的呈现来说,脑内其他人格被具象化围在嫌疑人身边七嘴八舌,很有戏剧张力。
而像保航飞这样一线警务工作者“跨界”编导演的成功案例不在少数。秦明创作的“法医秦明”系列小说目前已推出13部,而基于此改编的影视作品已达十余部,可谓不折不扣的“爆款大IP”。参与到公安部“猎狐”缉捕行动组之中的吕铮,既是缉捕队员又是宣传组成员,在整理案件资料的基础上写就了小说《猎狐行动》,此后他的小说《三叉戟》又被改编成同名电视剧。相比于技法与艺术成就,他们更为人所称道的,是对于真实的鲜活呈现。如今还工作在法医一线的秦明,并没有因为坐拥爆款IP而放弃本职。对于他而言,起笔时向大众普及法医工作、消除误解的初心一直都在。而不放弃对于这份职业的敬畏,或许是影视从业者触及刑侦题材时,应当找回的公心。(黄启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