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乡亲们把日子过得更红火”******
福建省寿宁县政协副主席、下党乡党委书记项忠红——
“帮乡亲们把日子过得更红火”(新时代新征程新伟业·二十大代表这样带头干)
“目前茶叶销售怎么样?”党的二十大代表、福建省宁德市寿宁县政协副主席、下党乡党委书记项忠红开门见山。
“这是我们2022年引进的白茶品种,市场反响不错,全年销售额预计达2000万元。”从生产线上拿起一袋刚包装好的茶叶,企业负责人杨德福向项忠红介绍。
“发展茶产业,产品质量是关键,要把茶叶种好;积极开发不同类型产品,满足市场多样化需求。”项忠红对杨德福说。
下党乡位于闽东宁德的大山深处,直至上世纪80年代末,全乡没有一条公路,交通十分不便,素有“车岭车上天,九岭爬九年”的说法。“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发展乡村特色产业,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项忠红说,“我们要着力补齐短板,促进高山生态茶、乡村旅游等生态特色产业提质增效,帮乡亲们把日子过得更红火。”
如今,下党乡茶叶种植面积达6000多亩,乡里在推动茶叶品种改良的同时,着力建设“智能茶园”——借助智能化手段提高工作效率、节约人工成本和水肥资源,让茶园运作更高效。“目前,这样的智能茶园已在全乡10个村铺开。”项忠红口吻中透着自豪。
“大家好,这里是宁德市寿宁县下党乡,我们的茶叶是高山优质茶叶……”走进下党乡下党村,返乡创业青年夏美雄正在直播间内熟练带货。
“村民们擅长种茶,但对于产品设计、包装、线上销售等很陌生。”项忠红说,夏美雄在外打拼多年,“我们邀请能人返乡创业,带动更多下党的农特产品插上‘电商翅膀’俏销全国。”
“每天平均直播2场。”夏美雄介绍,2022年茶叶线上销售额达20多万元。
项忠红刚从直播间走出,下党村村口,74岁的村民王光朝兴冲冲地朝她招手:“项书记,来我家茶馆坐坐!”
借助乡村旅游的东风,种了一辈子田的王光朝,2016年投资近10万元改造祖屋,在村里开起了“幸福茶馆”,2022年纯收入达6万多元。
“现在村里游客多了,可茶馆还是局限于卖茶叶。”王光朝问,“项书记,我们如何实现新发展?”
“我们打算统筹做好茶文化、茶产业、茶科技的这篇大文章。”项忠红指了指茶山上正在建设的观光步道,“未来游客能走进茶园零距离体验、研学。咱们茶馆,可以考虑让娃娃们体验茶叶制作等茶文化。”
2021年以来,下党乡开展了农村党员“带头提高能力素质、带头领办产业项目、带头联户帮扶共富”活动。项忠红说:“我们将紧紧扭住产业发展这个‘牛鼻子’,持续巩固脱贫成果,积极建设美好家园,努力走出一条具有闽东特色的乡村振兴之路。”(人民日报 记者 钟自炜)
【光明云说法】为入职而“假结婚” “假结婚协议”能否对抗真的登记结婚?******
都市情感剧《爱的二八定律》讲述了女主秦施为了满足知名律所入职女律师需已婚的要求,与男主阳华阴差阳错“假结婚”,但是历经种种“真相爱”的故事。“假结婚协议”能否对抗真的登记结婚?“假离婚”和真离婚哪个算数?这些问题不论是在剧中还是剧外都有探讨的必要。一起来听听法官怎么说。
“假结婚协议”vs真登记结婚
秦施为了入职诚与慧律师事务所伪造了自己“已婚”的身份,阳华为了躲避母亲的催婚让秦施假扮自己的未婚妻,二人一拍即合约定了半年的假结婚期限并签署了协议。后来律所在整理档案时要求秦施补齐已婚的材料,二人决定登记结婚,并签署了为期三年的“结婚协议”及婚前财产协议。
秦施和阳华签署的为期三年的“假结婚协议”能否对抗二人在民政局的“真登记结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之规定,结婚登记应自愿合法。所谓自愿,即“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且“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所谓合法,即不存在民法典规定的婚姻无效的情形或者规定的可撤销的情形。
北京朝阳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武鑫蓉说,只要男女双方自愿领证,且不存在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达到法定婚龄、受胁迫、隐瞒重大疾病等情形,婚姻关系对登记双方均有约束力。不论双方有无感情基础、是否真心建立婚姻家庭关系、登记结婚有何种目的,在法律上都是“真结婚”。因此,秦施和阳华的“假结婚协议”不能对抗二人在民政局的真登记结婚。
“剧中,秦施“假结婚”是为了满足律所苛刻的入职条件,而现实生活中,通过“假结婚”想要达到的目的多种多样,如为子女办理户口、取得买房资格、过户购车指标等。看似一纸简单的婚约能撬动巨大的利益杠杆,实则隐藏着更多、更复杂的法律风险。”武鑫蓉说,第一,人身风险。第二,财产风险。第三,继承风险。
秦施和阳华“假结婚真相爱”的经历固然浪漫,但现实更多的是“人财两空”的狗血。不论从哪个方面看,“假结婚”这种破坏法律严肃性和婚姻神圣性的“饮鸩止渴”的行为都是不可取的。
“假离婚协议”VS真离婚
除了“假结婚”,“假离婚”这个概念我们也不陌生。虽然本剧中没有演绎,但是其他的热播剧和日常生活中,为了取得购房资格、逃避共同债务或者获取其他利益“假离婚真分手”的例子比比皆是。
“假结婚协议”中男女双方为保护个人财产往往进行最清晰的分割,如约定分别财产所有制;而“假离婚协议”中为了达到最终目的,势必会存在妥协、隐瞒、退让,如将本应平等分割的房产约定为一方所有。当“假离婚”变“真分手”,签署的假离婚协议是否有效?能否对共同财产重新分割?
“假离婚”是夫妻双方为获取某一利益约定暂时离婚,待达成目的后再行复婚的行为。与“假结婚”一样,法律上没有“假离婚”的概念。夫妻双方可以选择在民政局协议离婚,也可以选择在人民法院诉讼离婚。
民法典规定,“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男女双方想要恢复婚姻关系,只能重新登记结婚,但凡一方“假戏真做”不愿复婚,都无法“破镜重圆”。
武鑫蓉说,如果“假离婚”引发财产纠纷,法院可依据诉求对所谓的“假离婚协议”中当事人处分财产的真实意愿进行审查,并从当事人在签订协议前后的相关行为予以认定。如果通过举证质证可以确认签署离婚协议并非基于夫妻双方情感破裂而是为了追求其他利益,这种情况可以认定以虚假的意思表示签订的财产分割条款无效。如果有证据证明“假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条款并非双方真实意愿,则应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重新分配。
承载着感情与责任的婚姻不应成为利益的牺牲品。切莫因“小利”失“真情”,最后“鸡飞蛋打”。